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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书君 > 现代言情 > 娇妻狠撩人:御爷,抱! > 第214章 那动作,比他摸女朋友的胸还温柔

餍足的两天周末过完,迎来周一上班日。

早上六点,御迟胤准时被生物钟唤醒,眼帘掀开,窗外略显昏暗的晨光透进来。

怀里温香软玉,他抱着陆凤璇磨蹭了一阵,才轻手轻脚地下了床。

六点到七点,是他的晨练时间。

跑步机上跑了八公里,御迟胤出了一身大汗,衣服都湿透了。

陆凤璇昨晚又被他折腾到半夜,刚睡下不到五小时。

为了不打扰她的睡眠,他锻炼完,就在隔壁的客卧冲了澡。

洗完澡出来,男人腰上围着一条白色浴巾,站在镜子前,仔细细数了一下自己身上被小猫抓出来的伤痕。

下手真狠。

不过,幸好没有抓伤他的脸,算是手下留情了。

陆凤璇确实手下留情了,昨晚被折腾得死去活来,最后直接在浴缸里睡死了过去。

时针走到七点半。

主卧室里,御迟胤一身西装革履,端的是意气风发,满身的矜贵,容颜俊美逼人。

只见,他站在镜子前系完领带,然后小心翼翼地拿起一只男士腕表。

黑色的表带,低调内敛的风格,机械表面上镶嵌了上百颗细小的六角星钻,纯手工雕琢,镶嵌,全世界再也找不出第二只这样的男表。

而另一只女表,则戴在陆凤璇的手腕上。

这是她送给御迟胤27岁的礼物,一对情侣腕表,设计理念是她亲自构思的,具有非凡的意义。

原本在他生日当晚,就准备了要送给他当作惊喜。

谁料,几番周折,迟了两天才送到他的手上,结果一送,居然又送出“事故”。

气得她真想收回这份礼物。

御迟胤戴上腕表,手指轻轻地在表面上来回擦了擦,眼神,动作,以及那神情,珍视得不得了。

临走前,他走到床边,缱绻的亲了亲她的唇,声音温柔极了:

“阿璇,我去上班了。”

陆凤璇蹙着眉,抬手挥了挥,这动作像是在挥走耳边一只讨人厌的蚊子。

御迟胤抓住她的手,低笑,“小没良心的。”

他低下头,在她的手背上也烙下一吻,然后把她的小手放回去,细心的掖了掖被子。

周一有例行会议。

平时的高层会议总是泰山压顶,人人自危。

但这一次,御氏的高管们头一回感受到了春风细雨般的温和。

一场会议结束,他们所有人如置梦中,离开时都感觉飘飘欲仙,有人还差点撞到门框。

秦森收拾起桌上的文件,余光第16次注意到他的boss又摸了摸手上的腕表。

那动作,比他摸女朋友的胸还轻,还温柔。

御迟胤摸完手表,看到秦森的目光落在他的手表上,情不自禁地道:

“这是我老婆送的。”

——ps:

【狮狮有话说:看到有小可爱疑问阿璇的年龄,我来梳理一下:阿璇12岁被赶去乡下,13岁因缘际会的救了老御,那一年他17岁,两人年龄相差4岁(不到)。阿璇18岁怀孕,19岁生子,20岁进入帝大读书,但后来因为照顾孩子以及自身的一些原因,休学两年,她现在是23岁,生日过了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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